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崛起,出于国土面积的限制和国内资源的短缺,日本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就开始对建筑废弃物进行管理和整顿,通过制定关于建筑废弃物治理的法律法规,来促使和规范建筑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以使得建筑废弃物能够“变废为宝”。截至目前为止,日本已经形成相当完善的关于建筑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法国通过利用建筑废弃物中的碎砖块、砖渣以及混凝土碎块成功生产出了砖石混凝土砌块,该类型砌块满足砖石混凝土材料NBNB21-001(1988)标准中所规定的各项指标。1998年8月,德国钢筋委员会制定了“再生骨料采用在混凝土中的应用指南”。英国已成功研制出能够回收利用建筑废弃物中混凝土和建筑砂浆的机器。1989年瑞典、冰岛、芬兰等北欧国家为了便于环境保护和治理,达成共识,统一实行了北欧环境标准。
奥地利通过对建筑垃圾强制性收取比较高的税费,从而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利用和消耗的成本。奥地利国内很多产生建筑垃圾的企业从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都购置了垃圾处理机器和装备,截至目前,该类型的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已有130多台。
综合国外建筑垃圾处理的成功经验,他们实施的措施主要有:首先,施行“源头削减策略”。从建筑的设计到建筑的施工再到建筑材料的使用,层层考虑削减建筑垃圾的产生及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其次,政府对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非常重视,制定了完善的处理建筑垃圾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作为建筑垃圾处理的主导者;再次,建筑垃圾处理市场成熟。建筑垃圾处理不再是一种政府行为,而是完全通过市场来调节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行为,市场化程度非常高。从上述可以看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成为全球发展的必然趋势,黎明重工生产的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移动破碎站作为建筑垃圾资源化的首选设备,时刻不停研究发展,不断推出新一代建筑垃圾处理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