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建立一个能使建筑垃圾处理、加工再利用企业可以良性运行的机制,实现建筑垃圾处理的市场化、产业化: 例如对建筑垃圾的收集、分拣、储运、处理、利用和经营等进行招投标或拍卖。其次国 家应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凡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材料或产品,国家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通过拨款、低息和无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企业的政策扶持;对于专门的建筑垃圾再生 机构,国家应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保证他们的正常运营。北京市主管部门同时也应制定相关税费、价格、投资等政策予以扶持,形成建筑垃圾回收、加工再利用的综合治理体系,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再生产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总的来说,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应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环保部门、建设单位、建材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对建筑垃圾从源头分类收集,严格建筑垃圾处理制度,利用市场驱动机 制,并将环境保持与建筑垃圾纳入可控范围,就一定能使建筑垃圾变为有用的再生资源。